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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顺昌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6:18

南平市顺昌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以及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和规定,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统计数据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数据,报告于顺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sc.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顺昌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顺昌县双溪街道南北街23号

邮编:353200

电话:0599-7853480

电子邮箱:scxhbj@163.com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1条,其中: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5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度,无公众向我局申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生态环境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加强网站建设,督促各股室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全面反映各项工作。

持续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注重加强对目录的维护、信息的分类、信息发布的质量、信息更新的及时性等方面的核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信息同源,不断规范目录设置情况和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及时将生态环境领域工作情况公布在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互动,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以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为依托,主动公开各项信息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设立工作责任股室,配置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常态化监督和检查,明确各股室政务公开事项,建立健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等多项机制,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考核内容,与其他业务股室工作同考核;切实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顺利开展。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二十条第(一)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太单一。二是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仍然需要提升。三是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仍需加强。具体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同时加大对信息公开的多样性、创新性力度。努力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加强信息梳理,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全面。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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