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顺昌县洋墩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南平市顺昌县洋墩乡新街251号
邮政编码:353208
联系电话:0599-7563005
负责人:邱其昌
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一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机构职能
(一)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二)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引领和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 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 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 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
(六) 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加强本级“三资”监管,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八) 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 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 依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洋墩乡设置6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政务公开(电子政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关于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党组领导下,具体做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党的建设工作。落实党的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的安排、记录。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负责党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计划地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教育。抓好党支部建设,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积极、慎重、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结合党建,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局重点工作,深入各站办(所)及时收集、掌握、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做好参谋。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中心)
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维稳、法制宣传、禁毒、反邪教等工作;协助、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负责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应急处理。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农业发展工作,落实“三农”政策,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布局;负责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科技、发改、商务、金融和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年度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支出;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置和收益收缴工作;指导和管理企事业单位和村级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教育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保障所)
主要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政务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退役军人、卫生健康、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等工作,指导基层开展自治;负责指导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拟订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村镇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公用设施管理、人居环境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水利电力、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
洋墩乡综合设置综合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等3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相当副科级。
1. 顺昌县洋墩乡综合执法大队
承接依法授权、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组织本乡和县直派驻执法力量,统一承担管辖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社会治安、市政管理、“两违”行为、交通秩序、资源保护、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移风易俗等领域开展综合巡查,及时发现并呈报执法权限之外的违法行为或线索;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工作。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 顺昌县洋墩乡党群服务中心(顺昌县洋墩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党群服务事务性工作;负责乡政府权责范围及县直部门下放或委托授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办理;提供党务、政务、民生保障、会计核算、财务托管等领域的便捷服务;指导村党群服务、便民服务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提供政策咨询。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 顺昌县洋墩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规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扶贫开发、文体旅游、全面小康等服务“三农”和加强乡村经济发展方面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的工作,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和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领导分工
兰长明(乡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作。
邱其昌(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
黄乃赣(乡人大主席):主管乡人大工作,分管公路交通、统计(贸易、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征地拆迁工作。
蔡良宾(乡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组长):主管党建、政协工作,统筹县委、县政府重点任务推进,分管乡村振兴、经济、工信、招商、招投标、应急、安全生产、科技、社会工作,挂点田溪村。
冯礼华(乡党委统战委员):主管统战、民宗工作,分管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人社、养老保险和洋墩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协管防汛工作,挂点江村村。
黄月玲(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主管纪检监察工作,挂点郭源村。
虞慧云(乡党委政法委员、副乡长):主管政法、综治维稳、信访、依法治乡工作,分管财政、税务、金融、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审计、政府采购、便民服务、城乡医保,挂点蔡坑村。
方志超(乡党委组织委员):主管组织人事,协管党建工作,分管机关后勤、老干部、关工委、共青团、工会、妇联、乡建公司、国家安全、保密、档案管理和南平市盛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挂点路马头村。
张辰雪(乡党委宣传委员):主管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工作,分管文教卫健、广电、体育、新闻、年鉴编撰、信息写作、烟叶生产,挂点连墩村。
余泽强(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管武装、民兵、人防工作,分管消防安全、市场监管(食药品安全)、道安和福建省兴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协管防汛、应急、安全生产,协助项目工作,挂点洋坑村。
黄 晶(乡挂职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挂职党委委员,主持乡派出所全面工作,不作具体分工。
张耀辉(副乡长):分管农业农村、水利、河长办、生态巡查、人居环境整治、邮政、通信、供销、信用乡镇、信用村工作,挂点田溪村。
吴尚荣(一级主任科员):协管烟叶生产和洋墩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挂点均仓村。
高善喜(三级主任科员):协管科技、邮政、通信工作,协助挂点蔡坑村。
余宗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分管林业、森林防灭火,协管征迁,联系供电公司,挂点秀溪村、乡林场
钱浩翔(乡综合执法大队长):主管综合执法、生态环保、自然资源、乡村建设工作。
为加强工作衔接与配合,党政班子成员实行A、B角协作制度,即黄乃赣同志与虞慧云同志,蔡良宾同志与张耀辉同志,冯礼华同志与余泽强同志,方志超同志与张辰雪同志,吴尚荣同志与余宗旺同志,钱浩翔同志与高善喜同志互为A、B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