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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
2024-08-01 11:00 来源: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南平市顺昌县城南中路16号

邮政编码:353200

联系电话:0599-7852502

负责人:刘生兴

工作时间:

夏令营(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制订相应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以及建设监察工作。

(二)负责审批城乡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地下空间和其他工程设施施工许可。参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三)负责制定全县基本建设实施全过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全县基本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各方面关系,制定并落实保重点的措施;参与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施工许可证发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备工作。   

(四)指导和协调全县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等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主管全县城镇房地产(二级、三级)交易市场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指导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管理;指导和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五)组织编制和管理全县建设工程信息指导价(含商品混凝土市场指导价);负责工程建设造价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执(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及业绩成果的质量检查;对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依法查处工程造价违法行为。

(六)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勘察设计咨询、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

(七)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建筑施工、工程监督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县有形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全县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管理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组织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新技术、新工艺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综合管理全县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境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九)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

(十)研究制订全县建设系统各类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一)管理人事、劳资、财务会计、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土建环保专业初级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工作。

(十二)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的立卷、保管、开发、利用。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管理本县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做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政策调研,起草本局的重要文件。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安全、保卫、保密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财务管理和内审工作,指导建设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统计、信息、信访、提议案办理及城建档案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开展。负责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和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培养、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建设系统人事调配、劳资和职称评审工作。

(二)工程建设股(工程建设巡查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建材市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市场行为,对建设行业的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进行核查、报批与管理。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参与施工图会审,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对建设系统的建筑、建材企业进行指导。依法查处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

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和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建设系统的建筑、建材企业进行指导。负责建筑业特殊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行为。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标准化施工工作。接受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备案。

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

(三)城乡建设股(项目办)。负责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资金计划和建设项目计划,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实施工作。负责承建行业的行政执法和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城市建设的违法行为。

指导实施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国家重点镇、省级中心镇的建设;指导历史名镇、名村保护监督有关工作;配合推动城乡统筹工作。

负责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测绘成果、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服务等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档案查询。负责对违反房地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取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住房保障股(住房办)。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及相关政策的解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保障性住房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本县保障性住房有关规定。负责廉租房实物分配,租赁补贴发放和保障性住房对象资格审查工作,以及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的监督。负责保障性住房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和指导工作等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基础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五)审核审批股(政策法规股)。核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核报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物业经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照。负责颁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报备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和信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对政府有关部门政策规范征求意见的重复,负责申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证件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防护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备案的核准。

负责综合管理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听证,负责本局承担的普法、法制工作。指导行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活动和法制宣传。

承担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

(六)人民防空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管理本县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拟订全县人民防空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市防空袭预案及各项保障计划,组织人民防空演习(练)。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制定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系统建设与管理。落实人防通信、警报的战备值勤工作。指导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工作要求的工作。

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负责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依据《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管理人民防空工程、指挥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等人防国有资产。负责建立健全人防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管理人防国有资产管理优化配置,充分的发挥其效益。建立完善全县防空防灾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发挥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的作用,为群众提供灾害避难场所。负责全县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

四、领导分工

刘生兴(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

张治季(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四级调研员):分管住建系统党建、组织人事、综治信访、扫黑除恶、精神文明、房地产市场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房地产交易中心,联系县人大、政协工作。

罗春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城市供水、建筑工程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建筑市场、市政工程和建筑质量安全及质量巡查、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系统企业改制工作。分管工程建设股、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技术中心、房屋征收中心、一建、三建、企业改制留守处,联系县水之城供水有限公司。

李  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保障性住房、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等工作。分管住房保障股、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审核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庄小香(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协管城乡建设工作,分管城市品质提升办公室,协管城乡建设股(项目办)。

黄飞鹏(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分管城乡建设、造价、消防、燃气安全等工作,协管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分管城乡建设股(项目办)、燃气服务站、建设工程造价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中心,协管城市品质提升办公室。

卢国松(局务会成员):协助局长分管村镇建设、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等工作,协助局长和罗春华副局长共同抓好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村镇建设站。

余淑兰(四级主任科员、兼任工会主席):协助局长分管机关事务、财务、审计、机关效能建设、垃圾分类、系统工会、群团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物业管理处、团支部、妇委会。

实行局领导班子AB角工作制度,张治季副局长和罗春华副局长互为AB角,李艳副局长和卢国松互为AB角,庄小香副局长和黄飞鹏总工程师互为AB角。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综治信访、安全生产、环保和普法等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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