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顺昌县人民政府 > 县政府 > 政府机构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顺昌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顺昌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
2024-07-25 11:59 来源:顺昌县农机总站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顺昌县农业机械机械化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顺昌县城南中路45号

邮政编码:353200

联系电话:0599-8302707、0599-8302719

负责人:张庆文

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规划。

(二)组织制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中短期和年度计划,参与制订有关农机经济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管理规章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重大项目立项申请和项目批准后的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对全县农业机械运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农机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核发牌证、年度检审、安全检查等工作,指导协调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维修点的行政审批,并对该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农机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农机维修计划的制定。

(七)负责全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服务网点建设,根据农业生产需要,组织指导农机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参加农村经济建设,协调各种服务组织之间、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利益关系。

(八)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全县农机化制度统计表和信息交流。

(九)制订全县农机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农业机械化管理干部、经营者和操作人员的培训。

(十)负责农业机械化对外技术交流。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站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本站机关及股室和乡镇农机站的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人事工资、行政管理、信息宣传、普法教育、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关效能、统计报表、站内财务等有关业务工作;负责后勤服务、老干部、信访、党群工作;负责组织制订农机化发展计划或规划;负责收集有关信息并做好文字处理工作。

(二)农机监理股

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农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与省、市、县的农机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对我县农业机械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理;负责全县的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做好牌、证的年度检验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组织户检户查,纠正违章和处理事故;规划指导农机产品技术监督管理,协调农用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三)农机推广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农机化推广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拟订我县农机化推广工作的计划和办法。承担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下达的农机技术推广项目;履行国家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管理职能,做好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管理和指导农机化新技术的质量跟踪工作;管理和组织农机技术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提供农机化技术信息服务等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农机化事业的方针政策,遵照国家《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农机化科学教育、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办班资质审定和行政管理;面向社会、服务“三农”负责农机驾驶、操作、维修等各类农机大户专业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负责制定全县农机大户的专业技术培训方案和实施办法,促进农机大户培训工作有序开展;负责实施我县农机大户的技术培训,编制培训的教学方案,确保我县农机大户的技术培训的质量和安全。

(四)管理股

负责全县农机化管理工作和农机化月报、季报、年度统计报表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活动,及时做好全县农机务农进度等有关信息资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维修行业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和全县农忙时段农机作业的协调与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全县农业机构化管理的发展规划和农机作业用油、农业救灾柴油的协调落实,指导农机节油工作;负责农机服务组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的培训、考核和发证;负责提出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组织实施,指导乡村农机服务组织建设,规范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

四、领导分工

张庆文(中心主任)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