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顺昌县仁寿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南平市顺昌县仁寿镇中心街3号
邮政编码:353209
联系电话:0599-7573007
负责人:卢功善
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机构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引领和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居)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加强本级“三资”监管,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居)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依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仁寿镇设置6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政务公开(电子政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
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
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效能、绩效考核、人事、编制、老干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中心)
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维稳、法治宣传、禁毒、反邪教等工作;协助、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负责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应急处理。
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农业发展工作,落实“三农”政策,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布局;负责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科技、发改、商务、金融和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年度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支出;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置和收益收缴工作;指导和管理企事业单位和村级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
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教育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保障所)
主要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政务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退役军人、卫生健康、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等工作,指导基层开展自治;负责指导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拟订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村镇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公用设施管理、人居环境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水利电力、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
仁寿镇综合设置综合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等3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相当副科级。
(一)顺昌县仁寿镇综合执法大队
承接依法授权、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组织本镇和县直派驻执法力量,统一承担管辖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社会治安、市政管理、“两违”行为、交通秩序、资源保护、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移风易俗等领域开展综合巡查,及时发现并呈报执法权限之外的违法行为或线索;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工作。
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顺昌县仁寿镇党群服务中心(顺昌县仁寿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党群服务事务性工作;负责镇政府权责范围及县直部门下放或委托授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办理;提供党务、政务、民生保障、会计核算、财务托管等领域的便捷服务;指导村(居)党群服务、便民服务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提供政策咨询。
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顺昌县仁寿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规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扶贫开发、文体旅游、全面小康等服务“三农”和加强乡村经济发展方面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的工作,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和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领导分工
一、杨生友(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二、卢功善(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三、艾子校(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水利、道路交通等工作。
分管部门:人大办、水工站、公路站。
联系单位:电信、移动、联通。
挂点仁寿村。
四、李松源(党委副书记、兼任政协联络组组长):主管党建、组织、人事、政协等工作;分管“三争”行动考评、绩效管理、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灌蛋产业发展、人居环境、食品安全、工会、老干部、科协、流通等工作。
分管部门:乡村振兴办、工会、关工委、流通办。
联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挂点桂溪村。
五、郑孔健(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主管纪检、监察等工作。
挂点富石村。
六、郑莉琳(党委统战委员):挂职县妇联副主席。主管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分管妇联;协管道路交通等工作。
分管部门:妇联
七、谢斯升(党委政法委员):主管政法、综治、信访、禁毒、反邪教等工作;分管林业、森林防灭火、民政、社会救助等工作。
分管部门:综治办、民政办。
联系单位:司法所、派出所、林业站。
挂点塘后村。
八、罗 曦(党委宣传委员):主管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等工作;分管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计生、广播电视、团委、机关事务、档案、机关效能、无线电管理等工作。
分管部门:党政办、团委、文化站、计生办、计生协。
联系单位: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卫生院、广播站、广电网络公司。
挂点上白村。
九、张 顺(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候选人):主管武装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消防)、退役军人事务(双拥)、道路安全等工作。
分管部门:应急办、退役军人工作站、道安办。
十、刘 松(副镇长):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商务、自然资源、乡村建设、沙南高速公路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经济发展办(工信和商务)、乡建站、华家山振兴乡村发展有限公司、华家山毛竹采育场、沙南高速公路征迁指挥部。
联系单位:国土资源所。
挂点余塘村。
十一、范天兴(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分管财政税收、医保、劳动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招标等工作。
分管部门:党群服务中心、财政所、劳动保障所、招标办。
联系单位:信用社、邮政支局、供电所。
挂点江墩村。
十二、朱爱珍(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分管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农机)、统计、烟叶生产等工作。
分管部门: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农科站、兽医站、统计站。
联系单位:烟草站、粮站、供销社。
挂点仁阳社区、综合林场。
十三、饶建华(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分管综合执法、生态巡查中心、生态环境、项目等工作;协管沙南高速公路建设工作。
分管部门:综合执法大队、环保站、经济发展办(项目)。
挂点桥下村。
班子成员因公出差、集中学习、请假或会议时间冲突等情况暂时无法履职时,由AB角同志相互配合、补位代理,以免影响或贻误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互为AB角安排如下:
艾子校同志与范天兴同志互为AB角
李松源同志与朱爱珍同志互为AB角
郑莉琳同志与罗曦同志互为AB角
刘松同志与饶建华同志互为AB角
张顺同志与谢斯升同志互为AB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