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011-083
雷有林 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顺集用(2012)第9-30106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雷有林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