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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4-004-020)
2026-09-02 17:50 来源: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4-004-02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9  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顺昌县埔上国土资源所 

      联系方式:  05997513124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单位:㎡)

用途

备注

1

刘家顺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顺昌县埔上镇大布村53

350721004003JC00024F00010001

土地使用权面积128.90㎡,房屋所有权面积268.96

农村宅基地/住宅

 该宗地原为刘喜樑(已故),于92年7月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权利人:刘喜樑(已故),证书编号:顺集建(92)字第5-32676号,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非经公证的继承查验审核结果》该产权为刘喜樑(已故)与陈水秀(已故)夫妻共有财产,现由刘家顺继承。20269月经顺昌县埔上镇人民政府出具《农村建设规划核实证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公告单位:顺昌县埔上国土资源所

 20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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