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0260717-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8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顺昌县城南西路87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99-785661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权面积 (单位:㎡) | 用途 | 备注 |
1 | 江山、夏长宁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顺昌县城南中路云峰巷60号 | 350721010031GB16701F000100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223.90㎡ /房屋建筑面积540.94㎡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该产权原属江忠琯、夏芳玲(均已故)、夏长宁自建产业,江忠琯于1994年1月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顺国用(94)字第310037号)、夏芳玲于2001年8月办理了《建设用地批准书》(证号:南平市(县)[2001]地字第307号)、夏长宁于2000年4月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顺国用(2000)字第1-30047号),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非经公证的继承查验审核结果》江忠琯、夏芳玲名下产权由江山继承,现江山、夏长宁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
公告单位:顺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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