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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6-004-011)
2026-07-06 17:28 来源: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6-004-01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7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顺昌县埔上国土资源所 

      联系方式:  05997513124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单位:㎡)

用途

备注

1

林子宋

周子剑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顺昌县埔上镇河墩村埂头33号 

350721004005JC00021F00010001

 

土地使用权面积191.90㎡,房屋所有权面积274.43

农村宅基地/住宅

 该宗地原为周孔腾(已故)所有,顺昌县人民政府审批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顺集建(91)字第5-31028号,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顺昌县人民法院(2026)闽0721民初858号《民事调解书》、《证明书》,周孔腾(已故)名下产业由林子宋、周子剑继承。20267月经顺昌县埔上镇人民政府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农村住宅建设规划核实证明》符合村镇规划,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公告单位:顺昌县埔上国土资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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