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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林业局关于报送省级财政林下经济
发展专项资金2027年申报项目的通知
2026-06-26 17:04 来源:顺昌县林业局
  各乡(镇)、林业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报送省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26年度补助项目建设情况和2027年申报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7年度省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欢迎我县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林业企事业单位、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林农等从事林下经济的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顺昌县区域。

2.项目类型符合以下条件:

(1)林下种植类:新建种植面积需达20亩以上,且投资额达20万元以上;

(2)林下产品加工类项目:新建投资额20万元以上,且用于林下经济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以及新设备购买。

3.2027年度省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严格实行“先建后补”。2026年8月31日完成验收且验收合格的林下经济项目,方可申报2027年省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为进一步规范林下经济省补项目验收工作,从2027年开始,申报项目需附统一格式的《省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单》,统一模板具体详见附件2。

4.申报项目应未享受往年林下经济省级财政补助,且未申请2027年同级财政其他项目资金补助。

二、申报材料

1.2027年省级财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附件1);

2.经营主体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

3.项目实施方案;

4.林地承包经营合同或用地证明;

5.能体现项目建设现场情况、采收和种植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项目实施后的关键区域的照片、影像资料若干;

6.用工情况表;

7.工资发放凭证或流水;

8.种苗、基础设施、设施设备等发票;

9.项目位置图;

10.项目验收申请书;

11.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核报告;

12.如有,具有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第三方验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13.如有,具有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第三方验收单位出具的验收报告书。

14.申报单位及法人征信材料。

三、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于8月3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到所辖乡(镇)林业站。林业站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和进行现场调查,对符合相关要求项目进行汇总,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县林业局。国有经营单位林下经济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县林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sclyjlxb@163.com,联系人:朱艳琳,联系方式:13459991388。

  附件1:2027年省级财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

  附件2:省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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