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受理范围
社会公众可针对我县范围内补充耕地项目,在地块核实、质量评定、等级认定、验收核查、资料审核等环节中存在的质量不达标、验收不规范、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反映、咨询和举报。
二、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99-7822064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相关说明
(一)我县将严格规范受理、登记、核查、反馈全流程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举报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规核查处置,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回音。
(二)欢迎广大群众、企业及社会组织如实反映问题,举报内容需真实客观、线索清晰,尽量提供具体项目地点、问题细节、相关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以便精准核查、及时处置。
(三)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不实举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我县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顺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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