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166
张巧明因保管不善,将顺林证字(2015)第01233号 林权证00599宗地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巧明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