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616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林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不动产权证书(林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顺林证字(2007)第21010614号 | 顺昌县仁寿镇余塘村民委员会 |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350721001003JE00963L00000001 | 顺昌县仁寿镇余塘村 | 18亩 |
|
公告单位:顺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