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149
顺昌县埔上镇墩头村民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将 顺政林证字(2007)第21030228号,宗地号:00164宗地、00166宗地、00171宗地、00172宗地、00173宗地 林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顺昌县埔上镇墩头村民委员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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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149
顺昌县埔上镇墩头村民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将 顺政林证字(2007)第21030228号,宗地号:00164宗地、00166宗地、00171宗地、00172宗地、00173宗地 林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顺昌县埔上镇墩头村民委员会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