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60506-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5月 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顺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99-785661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权面积 (单位:㎡) | 用途 | 备注 |
1 | 池修义、池修鹏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顺昌县城南中路顺潮巷31-2号 | 350721010018JC00003F00010001 | 土地使用面积:122.64㎡/房屋建筑面积598.2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该宗地于2013年10月由顺昌县人民政府审批《福建省农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建房。2015年经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建设项目规划验收表》,符合规划,2016年经顺昌县国土局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顺昌县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表》,根据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闽07民终101号《民事调解书》池修义占该不动产权份额65.05%、池修鹏占该不动产权份额34.95%,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
公告单位:顺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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