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一)
2026-04-20 17:03 来源: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为着力解决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关键小事”执法工作,持续推进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现决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达到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的目的。 

典型案例1: 顺昌县洋口镇某熟食卤烤店在肉制品加工过程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及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添加剂案 

2026年2月6日,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顺昌县洋口镇某熟食卤烤店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情形。 

当事人在肉制品加工过程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及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七十条的规定。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没收涉案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并处罚款合计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2: 顺昌县某贸易商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6年1月28日,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顺昌县某贸易商行进行日常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相关首违不罚清单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要求其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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