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01-00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4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顺昌县仁寿国土资源所
联系方式: 0599-757307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权面积 (单位:㎡) | 用途 | 备注 |
1 | 赖秋珠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建筑物 | 顺昌县仁寿镇仁寿村益阳北巷20号 | 350721001007JC00027F00010001 | 房屋建筑面积263.6㎡/土地使用权面积131.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该产权于1992年12月经顺昌县人民政府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顺集建(93)字第7-10094号,权利人:陈金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顺昌县人民法院(2026)闽0721民初494号《民事调解书》及《证明书》,由赖秋珠继承。2026年4月经顺昌县仁寿镇人民政府及顺昌县仁寿国土资源所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农村住宅建设规划核实证明》,符合村镇规划,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
公告单位:顺昌县仁寿国土资源所
2026年4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