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6-006-00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4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顺昌县高阳国土资源所
联系方式: 0599-768318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权面积 (单位:㎡) | 用途 | 备注 |
1 | 张原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顺昌县高阳乡南亨村新建路16-1号 | 350721006013JC00002F00010001 | 土地使用面积:83.07㎡/房屋建筑面积:122.5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该房屋建于2010年,于2026年3月由顺昌县高阳乡人民政府审批《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表》补办用地材料,2026年3月经顺昌县高阳乡人民政府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验收意见》符合村镇规划,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
公告单位:顺昌县高阳国土资源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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