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墩乡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6年1月)
2025年,洋墩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及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县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持续巩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局面,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强化政治引领,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把稳思想之舵。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健全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方协同、公众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动态优化农村网格化管理队伍,强化乡、村两级法治建设机构职能。严格落实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与完成时限,持续巩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部门及村级组织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严守决策程序,提升决策公信力。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健全并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重要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所有决策于法有据、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 聚焦关键领域,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一是深化普法宣传,培育法治土壤。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接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创新宣传载体与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围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安全生产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精准普法。全年组织“法律赶大集”、“送法下乡”等集中宣传活动8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超10000份,群众法治素养得到有效提升。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推进阳光政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政务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惠民政策落实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和新修订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三、 践行法治为民,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与运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依托每月“社情民意联席会”推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化。全年依法妥善处理信访事项11件,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7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内部监督与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与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围绕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廉政谈话与法治谈心谈话,全年覆盖党员干部200人次,筑牢思想防线,规范权力运行。三是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四、 正视问题不足,精准补齐工作短板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与渗透力有待加强。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区域的差异化法治需求,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形式的吸引力还需提升,运用新媒体普法的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法治专业力量支撑仍显不足。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才相对短缺,基层执法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复杂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力需加强。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需持续提升。个别领域执法程序不够严谨、文书不够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公开等制度需进一步严格落实,执法效能和公信力有待增强。
五、 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洋墩乡将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法治宣传走深走实。实施“精准普法”工程,针对农村“三留守”人员、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特定群体,开展“菜单式”普法。大力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创作推广法治文化作品,实现法治精神与乡土文化的有机融合。
二是夯实法治人才队伍基础。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组织开展常态化、系统化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技能练兵。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机制,提升依法行政的专业化保障水平。
三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评议考核。探索跨部门联合执法,提升执法协作效率。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社会与舆论监督。
洋墩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