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医疗机构的公告
医疗机构名称:顺昌县中解社区卫生服务站
医疗机构登记号:0000000000350721014266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胡恭苏
医疗机构地址:顺昌县双溪中山中路61号
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四十四条“被许可人依法需要延续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该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被许可人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和卫生行政部门不受理延续申请或者不准予延续的,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后,原许可无效,由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并公布。”、第五十八条(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卫生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卫生行政许可复验期届满或者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的规定,顺昌县中解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未按照规定主动申请延续,现予以注销。同时,顺昌县中解社区卫生服务站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公章交至顺昌县卫生健康监督所。
联系人:郑筱,联系电话:18039770690
联系地址:顺昌县后山路11号 邮编:353200
顺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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