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6-011-00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年3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顺昌县元坑国土资源所
联系方式: 0599-758336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权面积 (单位:㎡) | 用途 | 备注 |
1 | 陈其清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顺昌县元坑镇槎溪村五板桥13号 | 350721011005JC00012F00010001 | 土地使用面积:126㎡/房屋建筑面积:375.3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该宗地房屋建于2002年,于2002年12月经顺昌县人民政府审批《个人旧房翻建用地申请表》建房,2026年1月经顺昌县元坑镇人民政府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农村住宅建设规划核实证明》符合村镇规划,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
公告单位:顺昌县元坑国土资源所
2026年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