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及《顺昌县农业农村局 顺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顺昌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政农〔2025〕53号)文件精神,经顺昌县农业农村局对服务主体社会化服务申报材料的审核,实地核实结合电话抽查,现对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期7天(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2日)。
监督电话:0599-7822064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1.顺昌县2025年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补助资金公示表
顺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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