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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顺昌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
2025-11-20~2025-12-20 状态:征集结束 来源: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促进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闽政〔2002〕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顺昌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12月20日前反馈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sc.gov.cn/),通过互动交流栏目中的“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cxjsj7852502@126.com

三、将意见邮寄至:顺昌县城南中路16号,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353200。

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0日

关于《顺昌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