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008-048
胡发根 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顺集建(92)字第14-30042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发根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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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008-048
胡发根 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顺集建(92)字第14-30042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发根
2025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