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顺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SP-2025-4 | 宗地面积: | 131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余坊新城片区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45 | 土地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级别 | | 零售商业用地 | 13136 | 十三等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60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3502825BA0011 | | 现状土地条件:红线范围外三通,红线范围内现状标高出让。 | 土地现状: | 净地 | 起始价: | 3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 备注: | 加价幅度: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1月10日 到 城南中路12号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1月10日 到 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7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年11月11日15时00分 在 福建南平顺昌县双溪镇城南西路87号五里亭商贸城1栋政务服务中心7层 进行。 七、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顺昌县双溪街道城南中路12号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廖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97851898 开户单位: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顺昌支行,建行顺昌支行,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兴业银行顺昌支行,中国银行南平顺昌支行,农业银行顺昌支行,工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100153108770013933,35001677107050002618,9050510010010990120308,197010100100015012,413077252856,13940101040007170,140604180902205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