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被征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岗位推荐的意见和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推荐
(一)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做好岗位推荐工作,通过“顺昌就业”微信公众号、用工信息印制、海报张贴、抖音短视频、人力资源市场LED屏等形式向被征地农民积极推荐我县企业最新用工岗位信息,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缓解被征地农民就业难题。开展上门送政策活动,深入了解有就业意愿未实现就业的人员的生活与工作情况,为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面对面宣讲最新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二)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广泛收集我县规上企业、中小微企业、零工企业等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积极组织各类现场招聘活动,开展“互联网”+用工服务,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被征地农民搭建有力就业平台,充分发挥“家门口零工就业服务点”作用,广泛收集临时性、季节性、阶段性用工等零工需求信息,为农民推送最新招聘资讯,鼓励其就近就业。
(三)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依托乡镇(街道)及村(居)对所在地的被征地农民就业意愿及培训需求进行深入摸底,结合被征地农民培训意愿,以就业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举办实用型技术培训,鼓励被征地女性农民工参加我县举办的育婴员等家政服务类工种的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同时加强安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其综合素质。积极宣传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激发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我县实际,开展养老护理员、灌蛋制作等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动员农民参加,帮助其掌握一技之长。
(四)做好就业跟踪服务工作。
及时跟踪反馈被征地农民工的就业动态,持续性提供职业指导服务,针对有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开展精准帮扶,帮助其树立就业信心,快速适应岗位,增加自身收入。
二、优化失地保险政策
根据《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昌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顺政综〔2012〕94号)文件精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制度原则上实行县级统筹,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使用及保留余额的情况,由县财政预算安排,筹集与使用。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向县政府汇报请示,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根据《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的批复》(顺政综〔2025〕34号)文件,县政府原则同意提高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自2025年1月起,由原每人每月1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0元。
下一步我们继续强化就业帮扶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社保维权等工作。努力促进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其外出务工或自主创业。感谢您对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忠良
联系人:杨丽梅、林晓立
联系电话:0599-7825404、0599-7825979
答复类别:A类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
抄送:县人大代表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