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和坚决制止乱收费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不断提高行业协会商会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9月开始组织开展2025年县级行业协会商会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2025年9月(具体检查安排见附件)。
检查方式:县民政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听取行业协会商会基本情况介绍,核查相关材料,实地查看等。同时,由县民政局购买第三方审计服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专项审计,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二、受检对象和检查人员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8月18日,由县民政局社会组织“双随机”工作指导小组进行监督,在“双随机抽查信息系统”随机抽取3家行业协会商会为受检对象。检查小组由县民政局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县发改局和市场监管局随机各产生1名执法人员组成(受检对象和检查小组人员见附件)。
三、检查事项内容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规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2024年度行业协会商会的年度报告、内部治理、信息公开、业务活动、财务状况、党组织建设等情况,分为基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
(一)基本检查事项。根据检查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分工,该检查事项采用顺昌县民政局和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检查方式。
1.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提供法人证书和印章保管使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记录(纪要);
2.社会团体的分支(代表)机构设置情况及是否能够对分支(代表)机构实施有效管理;
3.是否按要求完成2024年度年报(包含填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及年报问题整改情况;
4.财务管理情况,是否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核算账套,财务凭证是否规范。2024年“期末净资产合计”是否不低于注册资金数额,是否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开展活动的收入和捐赠收入是否纳入社会组织账户,是否通过不合理列支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等支出、关联方交易或资金占用等牟取私利,挥霍浪费社会组织资金或公共资源等问题。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合法、安全、有效原则,关联方交易是否存在损害社会组织利益情况。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或者违反规定使用票据;
5.是否按章程规定及时换届及履行换届备案手续情况;
6.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核准和负责人备案;
7.负责人是否超龄超届任职,公职人员兼任负责人及理事以上职务(含名誉职务)是否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8.是否履行信息公开义务。重点抽查信息公开是否真实、完整、及时,抽查是否与年度工作报告所载明的信息公开部分一致;
9.办公地址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
10.登记证书、印章是否规范齐全。
(二)重点检查事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文件要求,该检查事项采用县民政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联合检查方式。
1.是否有开展研讨会、论坛和评比表彰活动;
2.是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要求进行收费管理,收费方式(包含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接受捐赠等),收费的产生程序和收费依据是否合规;
3.是否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违法将入会设为企业参加评比达标表彰、会议论坛、资质认定、考试考核、标准制定、行业认定等活动的前置条件,强制企业入会并强制收取费用);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6)违法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会议论坛、资质认定、考试考核、标准制定、行业评定等活动并收费;
(7)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8)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9)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0)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1)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2)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
(13)不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14)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此次检查严格按照计划时间执行,请各行业协会商会根据文件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迎检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抽查工作。如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检查结果将在“顺昌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接受公众社会监督。
(三)对查出的问题,各被检单位要说明情况、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我局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并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管理。
(四)各检查组必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如发现检查组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可向县民政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599—7822279。
附件:2025年县级行业协会商会随机抽查名单
顺昌县民政局 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2025年县级行业协会商会随机抽查名单
|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地址 |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
| 1 | 顺昌县鳗业协会 | 顺昌县江滨东路3号山松大酒店三楼 | 谢敏霞 郭艳梅何雯奕 吴学谦 | 9月9日上午8:30 |
| 2 | 顺昌县洋墩乡柑橘行业协会 |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洋墩乡中心街138号 | 谢敏霞 郭艳梅何雯奕 吴学谦 | 9月10日上午9:00 |
| 3 | 顺昌县蜂业协会 | 顺昌县洋口镇大爱村民俗馆三楼 | 谢敏霞 郭艳梅何雯奕 吴学谦 | 9月9日上午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