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村镇建设
领域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省厅《关于印发2025年村镇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闽建办村〔2025〕1号)和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5年村镇建设暨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南建村〔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村镇建设领域在建农房、污水设施设备运维、历史建筑、环卫工人欠薪和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等5个方面的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制度,提升村镇建设领域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村镇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巡查检查内容
县住建局村镇建设站将对各乡镇(街道)开展以下工作的巡查检查:
(一)在建农房
重点检查经审批过“三层以下”新建农房的“一户一档”,建房审批手续以及施工关键节点和竣工验收到场巡查资料。
(二)污水运维
查看污水运维设施的运行状况,包括污水处理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水质是否达标排放;乡镇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台账。
(三)历史建筑
对历史建筑的结构安全进行检查,查看墙体、梁柱、屋顶等主要结构是否存在裂缝、倾斜、腐朽等损坏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拆除、改建、扩建历史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防火、防潮、防虫等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四)环卫工人欠薪
对镇村自聘的环卫工人工资是否存在拖欠发放情况进行排查。
(五)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
对当年有危房改造任务的乡镇进行施工进度、资金拨付进度、完善一户一档材料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三、自查自纠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工作,把控好安全关,做好内页材料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此次检查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作配合
县住建局将加强与各乡镇(街道)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县住建局的巡查检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共同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三)严格监督整改
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县住建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附件 3《农村自建房安全、防台防汛宣传图》等宣传资料,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村镇建设领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请各乡镇(街道)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县住建局村镇建设站联系。联系人:黄晓薇联系电话:18650665979
3.农村自建房安全、防台防汛宣传图
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4日
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