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顺昌县人民政府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关于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昌县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5-04-30 16:07 来源:顺昌县人民政府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以需定购、以需定建,再帮助一批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等实现安居。适应我县房地产市场变化的新形势,消化存量房产,稳定经济大盘,进一步落实《南平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房联办〔2025〕1号),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我县实际,顺昌县住建局牵头草拟《顺昌县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发展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为适应我县房地产市场变化的新形势,消化存量房产,稳定经济大盘,顺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着力推动“共有产权房”等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工作进展

顺昌县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起草过程履行了学习借鉴、征求意见、法律顾问初审等程序,做到了程序合规。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县财政局、审计局、市场局、司法局、思贤公司等相关单位意见,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讨论,并进行修改完善,通过了4月11日政府常务会和4月14日县委常委会研究,最后经县政府签发后形成最终成果。

四、主要内容

第一方面,扩大“共有产权”购房政策覆盖面重点包括:1.扩大“共有产权”房源范围,拓展至新建商业营业用房。2.不限制购买套数和面积购置多套商品住房的,每套可独立享受“共有产权”购房政策

第二方面,实行“共有产权+人才房”政策叠加重点包括:3.增加人才房支持额度。包括人才房基础支持生育政策倾斜、医疗人才倾斜3项政策可叠加享受4.明确人才房支持套数。购买多套商品住房的,其中一套按“共有产权”人才房政策执行,其余可独立享受“共有产权”购房政策。5.优化人才房回购要求。取消第三方评估环节,回购时购房人仅需返还已享受的房票支持金额(不计利息)。

第三方面,加大“共有产权”商业营业用房支持力度。重点包括:房票支持比例与限额。回购期限及相关规定。

第四方面,优化房票使用政策。重点包括:房票可叠加使用。城乡征迁、地灾点搬迁等各类安置房票持有人购买“共有产权房”的,仍可叠加享受“共有产权房”政策支持。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除“共有产权”人才房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其余条款继续按《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的通知》(顺政办〔2024〕16号)及《顺昌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顺昌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顺房联办〔2025〕1号)执行。如遇上级政策法规调整,按上级政策法规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99-785250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