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学校范围
公办幼儿园及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
资助对象
一档为原建档立卡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二档为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资助标准
一档每生每年2000元,二档每生每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