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南平市顺昌县城南中路12号
邮政编码:353200
联系电话:0599-7851331
负责人:谢兴源
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机构职能
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授权,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履行全县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十)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四)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十五)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具体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七)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效能、档案、财务、保密、新闻宣传、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和行政事务等。承担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承担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报备、解释、清理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开展相关问题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研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查处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县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指导全县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协管员队伍建设。根据授权,承担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局信访工作。
(三)自然资源调查确权与测绘股
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建立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
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和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
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基础测绘政策、专项规划和计划。
负责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的政策、制度。
(四)国土空间规划股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深度发展工作。负责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
负责县辖区内重点地段城市设计、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及实施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查县辖区内标志性的重点公共建筑工程、重大项目及指定片区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组织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修订和相关政策研究;指导和开展城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工作;指导、协调乡(镇)村庄规划的管理工作。
负责县辖区综合交通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市政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及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开展辖区内重要干道、干管规划方案审查及跨区域市政类项目的选址工作。负责对乡(镇)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五)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负责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制度规范、技术标准政策。组织落实全县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拟定县级出让土地的规划条件,指导开展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工作。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含土地征收)的事项审查、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承担和指导有关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政策和标准。推进生态银行试点和自然资源资产综合集约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负责整合全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信息。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管平台,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测、调控和监管,推进自然资源流转。负责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监测,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负责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审核。
(六)耕地保护监督股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补划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七)地质矿产股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负责开展县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负责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编制实施全县矿业权设置方案,管理矿业权市场。
(八)行政审核审批股
组织协调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监管工作。持续优化审批服务,负责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核发,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确认,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核,包括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改出让审核等;负责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和矿业权审批登记;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审批;负责县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及验收情况备案;按权限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并指导乡(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审批的有关工作,核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许可证书,出具规划条件文件等。配合开展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领导分工
谢兴源(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局行政全面工作。
吴雅各(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财务与资金运用、保密安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土地收储出让管理、双拥、社区等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办公室、财务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大干国土资源所。
肖春英(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的宣传工作、意识形态、自然资源行政审核审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与调查监测、城乡地籍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等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自然资源调查确权与测绘股、国土资源与测绘地理信息中心、行政审核审批股、元坑国土资源所,协管办公室。
侯凯(党组成员、副局长):市自然资源局挂职。
张永星(党组成员、总规划师、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征地拆迁、“三争”和“三大攻坚”行动考评、人大、政协工作、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做好遗址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分管股室: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征地事务所、洋墩国土资源所、仁寿国土资源所。
雷财兴(党组成员):负责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工作,分管统战、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执法监察、土地例行督察、扫黑除恶、反恐、河长制等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政策法规股、双溪国土资源所。
叶春旺(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地质环境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管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综治平安、项目等工作;协管耕地保护监督、土地开发整理和县土地整治专班等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地质矿产股、大历国土资源所、高阳国土资源所;协管耕地保护监督股、土地整理中心。
刘筱煜(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分管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洋口国土资源所。
陈志文(二级主任科员):分管信访维稳(含人大建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精神文明建设、创业竞赛、机关效能、绩效管理、企业减负、政务公开和招投标等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建西国土资源所;协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江华琴(县管干部):分管机关党建与团建、档案等相关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档案室、郑坊国土资源所;协管不动产登记中心。
张铭海(局务会成员):分管局工会、妇委会、耕地保护监督、土地开发整理和县土地整治专班等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耕地保护监督股、土地整理中心、岚下国土资源所。
廖鸿涛(四级主任科员):协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土地收储出让管理等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埔上国土资源所;协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为加强工作的衔接与配合,局领导工作实行AB角制,即吴雅各与廖鸿涛,肖春英与张永星,江华琴与刘筱煜,雷财兴与陈志文,叶春旺与张铭海,互为AB角。此外,各局领导需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