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并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外指〔2024〕11号)要求,经我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同意优化调整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我县申报了高阳集贸市场改造项目、顺昌县柑橘分拣中心项目、“宝山大圣”公共品牌展示展销中心项目等3个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共获得县域商业专项资金450万元。
一、资金调整:高阳集贸市场改造项目。项目经初步验收后,实际投资金额为176万元,特申请补助资金由原来的120万元调整为88万元,剩余32万元补助资金申请调整至其他项目〔最终补助金额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并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外指〔2024〕11号)文件规定由顺昌县人民政府自行统筹〕。
二、项目调整:(一)顺昌县柑橘分拣中心项目:因项目主体拆建周期长,预计2024年12月底前无法完成项目建设,为不影响整个顺昌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进度,南平顺昌年年有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自愿申请退出“2023年顺昌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二)“宝山大圣”公共展示展销中心项目。因企业自身建设发展需要,将对“宝山大圣”公共品牌展示展销中心项目的建设计划进行调整,为不影响整个顺昌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进度,福建顺昌融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愿申请退出“2023年顺昌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
顺昌县按照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项目,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域商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项目评审,顺昌县“宝山大圣”产品展示展销中心项目、埔上镇大布平台冷链仓储发运中心项目等2个项目调整新增,合计投资额945万元,预计兑现补助362万元。
经研究,拟将顺昌县柑橘分拣中心项目及“宝山大圣”公共展示展销中心项目从2023年顺昌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库中删除;顺昌县“宝山大圣”产品展示展销中心项目、埔上镇大布平台冷链仓储发运中心项目符合补助要求,拟补入2023年顺昌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库。现将调整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市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顺昌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9—7834822)。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顺昌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