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地址:顺昌县城北路106号
隐患情况:1.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
违法违规情况:1.该行为涉嫌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后续措施:立即整改。
二.单位名称:顺昌县中山中路25号
隐患情况:1.堵塞消防通道
违法违规情况:1.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后续措施: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反馈并责令所属街道督促该场所限期整改。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若您在日常生活中
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请拿起手中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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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身边的消防隐患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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