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规定,现将《顺昌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顺昌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1 | 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
2 | 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昌县低效工业用地处置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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