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顺昌县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关于对顺昌县仁寿中心小学等1所学校2023年上半年
创建“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的公示
2023-10-07 15:31 来源:顺昌县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办法与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教基〔2018〕102号《南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基〔2022〕10号)文件精神,在学校自评基础上,我局于2023年5月25日下午组织专家组对顺昌县顺昌县仁寿中心小学等1所学校创建“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和实地评估核查。经核查,以上1所学校全部符合申报条件,各项指标达到评估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4日。如有异议,在此期间内,欢迎广大教师、群众和单位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顺昌县教育局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  7830717(初教股)

接待股室:顺昌县教育局初教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