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汛期防汛值班的通知》(闽水发明电〔2023〕18号)要求,我局将从4月1日起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汛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各单位依法安排辖区各级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切实做好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上报等工作,保障全县平安度汛。
顺昌县水利局值班电话:0599-7839655 、7830359(传真)。
顺昌县水利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