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地点:顺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大历镇大历村委会公告栏。
二、用地面积:4公顷。
三、用地范围:地处顺昌县大历镇镇区北侧,南侧、西侧临近鹭鹚溪及802县道,北面靠山。
四、公示期限: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7日
五、反馈方式
联系地址: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9-7851898
附件:《顺昌县大历镇黄坑片区成片开发方案》
顺昌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顺昌县大历镇黄坑片区土地征收
成片开发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6号)等有关规定,《顺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顺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顺昌县大历镇黄坑片区系规划以工业为主要功能的城镇片区,位于顺昌县大历镇,南侧、西侧临近鹭鹚溪及802县道,北面靠山。本次成片开发涉及大历镇大历村,范围内总用地面积4公顷。
(一)是顺昌工业兴县,发展新型建材产业的积极措施
“十三五”以来顺昌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持续推进质效“双提升”,高质量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产业发展迅速,公共服务配套逐渐齐全,同时不断治理生态环境,推进了科产城人融合,使得绿色高质量示范区初具雏形。
为巩固顺昌县“十三五”以来打下的坚固基础,贯彻落实顺昌工业强县的战略,特编制此次成片开发方案,转型发展新型建材产业,在大历镇对顺昌县黄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开展矿山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大型机制砂生产基地的项目开工建设。当前,黄坑矿区作为新建矿山,缺乏与之相对应的工业场地及产业设施配套,难以对矿山开采进行充分支撑,亟待补充工业设施配套功能,故开发建设本次成片开发地块尤为重要。本次成片开发从区位上看,位于镇区北侧山头,交通便捷且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将为黄坑矿区提供工业场地及服务设施配套支持。同时,注重周边生态环境安全,结合鹭鹚溪周边良好的生态绿地水系,在工业场地周边打造绿地空间,推进产业发展阶段与城市功能结构的匹配与融合,最终实现工业兴县、产城一体、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是完善大历镇黄坑矿区产业的重要建设
当前,顺昌县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重点围绕“5+3”(氟新材料、新型建材、竹木生态加工、光电机械、现代绿色农业与食品加工五大主导产业和现代物流、旅游康养、教育文化三大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实现产业结构变优、发展质量变高,创造经济发展新优势。为发展壮大优势主导产业,转型发展新型建材产业,加快大型机制砂生产基地建设,对顺昌县黄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开展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地块位于采矿区的西南侧山头,南侧与大历镇镇区隔着鹭鹚溪相望,濒临国道528线及武沙高速连接线,在不影响居住生活区的同时,方便生产设备及材料的运输,地块一旦开发完成,将充分发挥其区位优势,达到扩能改造,在地块中建设矿石转运场、磅房、破碎场、堆放场、维修车间和值班室等,为黄坑矿区提供生产服务配套等,并在工业场地周边布置防护绿地,在减少工业环境影响的同时增加公共绿地,以此来推动黄坑矿区的产城融合并促进其经济发展。本次成片开发方案通过布局片区功能,优化矿区产业的空间结构,全面提升并完善矿区功能,贯彻了顺昌县绿色生态发展的战略定位。
四、成片开发的规划用途及公益性用地情况
顺昌县大历镇黄坑片区成片开发范围内用途包括工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其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公配用地占比超过40%的规定。
根据《顺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顺昌县大历镇黄坑片区位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用地性质符合《顺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并符合管控要求。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有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4公顷。开发期限及用地计划为2023年—2025年,3年实施完毕。
本方案成片开发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分别按照顺昌县人民政府的相关政策、补偿标准依法依规执行,顺昌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在后续的征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履行“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地公告、征地听证、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程序。
本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附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