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建建〔2020〕34号
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
工程质量安全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住建行业转型提升,强化顺昌县房建、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建综〔2020〕1号)和《关于开展房建市政
工程质量安全与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南建建〔2020〕38号)的要求,开展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与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自查自纠、监管执法,发现一批、曝光一批、撤销一批、查处一批、规范一批,形成强大震慑,狠杀行业不正之风,推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从而促进行业转型提升,让社会公众切实感受到行业实实在在的变化。
二、整治内容和措施
1、重点整治内容
(1)整治质量管控措施不落实、标准规范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2)整治政府投资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重要民生工程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整治市政工程路面沉降不均、坑洼不平,出现积水、跳车等突出问题,房建工程屋面和外窗渗漏水等问题;
(3)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特别是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存在的隐患。
2、整治措施
(1)强化安全教育。施工、监理企业要下载事故警示系列片,在工地例会、班前训话、安全交底时组织观看,利用安全教育小屋、安全体验馆以及工地食堂、会议室滚动播放,尤其要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增强安全生产全员意识、严禁违章冒险作业。将警示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安全检查重要内容。
(2)强化危大工程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强化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重大风险源施工安全管控,全面落实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度,未执行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制度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顺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对近三年投入使用的市政道路工程、保障性安全工程、重要民生工程等政府投资工程,责成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回头看”,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坚决整改,坚决返工。
(4)严格查处曝光。对工作不落实的建设单位、拒不整改的施工单位,予以严肃查处,采取公开曝光、通报批评、约谈、信用扣分等方式严惩。
(5)促进质量提升。研究制定质量提升若干措施,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
(6)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和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等非法违法建设行为,通过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监管部门全覆盖检查执法,坚决处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时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分为全面自查、检查执法、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4月30日前)。各有关单位对照整治重点,组织人员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逐条逐项抓好整改。
(二)重点检查阶段(5月30日前)。顺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按照一定比例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主体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三)整治提高阶段(6月30日前)。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出台制度措施,健全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每周五上午报送本周工作内容,并于5月15日前报送(附件1、2)、顺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5月30日前、6月13日前和6月28日报送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到基建股。联系电话:7850886
附件:1.投入使用项目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2.在建项目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3.工程项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30日
附表1:
投入使用项目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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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投入使用的政府投资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是否组织自查自纠 |
是否整改 |
自查发现主要问题数量(个、处)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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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是否出现沉降不均,坑洼不平,出现积水。跳车等突出问题 |
屋面和外窗是否渗漏水 |
其他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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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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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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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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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填表人:填表人联系方式:
备注:整改情况不够填写可另附说明材料。
附表2:
在建项目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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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是否组织自查自纠 |
自查发现主要质量安全问题数量(个、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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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是否出现沉降不均,坑洼不平,出现积水。跳车等突出问题 |
屋面和外窗 渗漏水部位 |
其他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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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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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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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总监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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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填表人:填表人联系方式:
备注:整改情况不够填写可另附说明材料。
附表3:
工程项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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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投入使用的政府投资工程 |
数量(个) |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
主管部门检查情况 |
接受群众举报情况 |
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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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 项目数量(个) |
整改情况(附简短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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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数量(个) |
开展整改项目数(个) |
路面沉降不均、坑洼不平,出现积水、跳车等突出问题 |
屋面和外窗渗漏水 |
其他突出问题 |
公开曝光 |
通报批评 |
约谈 |
信用扣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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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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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安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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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民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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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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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