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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01-11 10:22 来源:

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顺昌县2020年政府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顺昌县人民政府网”或“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www.fjsc.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顺昌县城南中路16号,邮编:353200,电话:0599-7852502,电子邮箱:scxjsj7852502@126.com)。

一、概述

2020年,我局根据《条例》、《办法》、《顺昌县2020年政府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政府信息化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和《顺昌县2020年政府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紧紧围绕城市建设攻坚战、建设工程质量“三比一”考评、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物业行业管理、“放管服”改革等住建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全面推进建设行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工作职能的转变,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条目、丰富公开内容,有效推动了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二)2020年政府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

2020年,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及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三定工作方案,我局结合部门职能转变,及时调整建设行业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推进预决算公开,按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上公开部门及局属各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及2020年部门预算;及时公开和发布有关城乡建设方面的重要政务活动、决策部署、人事任免等信息,特别是在质量安全监督、燃气安全监管、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公厕建设、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房地产发、供水水质保障、物业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把公开透明贯穿于政务服务的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

2、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及机构改革方案精神,结合我局职能的转变,认真梳理我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完成了工程项目房建、市政等六大类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流程图的编制,根据各阶段制作了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进一步增强公开透明度。

3、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贯彻落实《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积极配合县行政服务中心、数字办、审改办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完成监管事项清单的录入,以及监管数据采集的工作。

4、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积极推进住建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由中心综合窗口通过南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一收件、出件,并联审批,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实现审批信息实时推送、证照信息全程共享。同时通过制定并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模式 ,将消防、人防等专业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同时制定“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同时,强化审批服务及事中事后监管。

5、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审查工作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各股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办理。同时,要求各股室根据机构改革职能的转变,对所在股室业务事项进行一次清理,确保应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到位。

6、夯实经常性基础工作

通过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集中公开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规范性结果,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同时,及时发布事关民生的常态化工作,如每日及时发布供水水质情况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顺昌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标准。一是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小组认真审查后发布,避免因公开信息不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二是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及时进行更新或撤销。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结合单位职能的转变,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四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五是逐步完善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等方面工作。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及工作经费投入

一是根据顺昌县机构改革方案及《顺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顺委办发〔2019〕24号)的精神,我局结合职能的转变,及时调整信息公开栏目;同时根据班子领导成员分工调整,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统筹协调编制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进一步完善了工作责任制。二是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股室,为加强部门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化开的相关日常工作,具体处理信息公开事务。同时,为确保局网站的建设和日常运转,聘用专人对网站进行维护管理。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在县政府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和更新政策法规、重点工作项目进展及行业工作动态等信息;同时利用好“顺昌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加大12345政务热线、民生“110”、随手拍等支持力度, 2020年度收到12345平台转来投诉咨询建议83件,随手拍转来投诉28件,均已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2条,其中:网站公开101条,公开栏公开信息48条。到2020年底,我局网站点击次数达到53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为民办实事、工作动态等9大类。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政府网站、局部门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政务公开栏等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及政策解读数量。

2020年我局公开信息中无政策解读相关内容。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20年度我局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顺昌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及“随手拍”等,办理了111件社会关切的诉求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侧重点需不断调整。二是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相关股室、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在处理日常繁忙的审批、管理事务同时,很少有时间接受系统的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培训,因此存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办理流程不够严谨、答复规范性不够理想等问题。三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查阅和申请的人数不多。四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方面,已逐渐重视回应社会关切。但因建设部门职能多、事务杂,群众对行政事务的关注度特别高,解读回应难以有效化解公众质疑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容易引发群众的质疑和不信任。五是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受单位人员编制的影响,我局始终无法引进信息专业技术人才。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从机关内部挖掘人才,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并逐步在受理、答复、处理过程中形成规范的处理程序。二是做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分行业、分环节稳步推进业务受理、办理、审批、公示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三是加强住建行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解读工作,正确把握解读的节奏和力度,确保解读与办理环节的有机融合,提高解读率,做到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信得过、能监督,有效避免误解误读。四是结合县住建局网站(www.fjsc.gov.cn)对居民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合理分类,通过专栏形式发布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11

1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2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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