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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邹可昕等4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邹可昕等4位同志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经研究,同意聘用邹可昕等4位同志为顺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工龄一年以上者试用期半年),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具体名单如下:

顺昌县重点项目投资发展中心 邹可昕

顺昌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黄佳楷

顺昌县大历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李根全

顺昌县中医院熊玥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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