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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顺昌汽车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顺发科20262

 

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顺昌汽车站

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顺昌分公司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住建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闽价服〔2016233号)和《南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南政价〔202231 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你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顺昌汽车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半小时内(含本数)实行免费停放;

2.半小时以上至3小时以内(含本数)收费5元;

  3.3小时以上至5小时以内(含本数)收费8元;

4.5小时以上至8小时以内(含本数)收费12元;

5、8小时以上至12小时以内(含本数)收费18元;

5.12小时以上至24小时以内(含本数)收费20元;

6.24小时以上按每小时加收1元。

二、优惠办法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费。

2.新能源汽车按《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措施的通知》(闽城建函〔2019〕130号)规定执行。

三、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1.应落实“阳光价费”公示制度,做好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2.停车场应建立管理制度,做好停放车辆进出的服务和日常记录档案,收取停车场服务费应按规定使用正式票据,并建立财务制度。

四、本通知自202661日起执行,执行期5年。

 

顺昌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6525

 

 

 

 

 

 

 

 

 

 

 

 

 

 

 

 

 

 

 

 

 

 

 

 

 

 

 

 

 

 

 

 

 

 

 

 

 

 

抄送:县政府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局

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办公室        20265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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