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顺昌县民政局
联系地址:南平市顺昌县城中路50号
邮政编码:353200
联系电话:0599-7822279
负责人:林孙平
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工作的政策文件,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工作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县域内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工作,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救助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指导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五)承办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划分、调整,负责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和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平安边界共建活动。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收集、管理地名资料,编辑出版政区图和地名图。
(六)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和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含涉外和涉港、澳、台、侨的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八)负责全县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负责革命“五老”人员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县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财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组织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规划、推动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组织起草全县民政工作的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来信来访和行政事务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民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精神文明、机关效能、综治平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编制本部门资金预决算工作;指导、监督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负责管理机关国有资产和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监督资金使用和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统计。
股室负责人:雷文兵;联系电话:7822279。
(二)养老服务和福利慈善股(儿童福利股)
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制度。
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的监督和管理。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股室负责人:罗诗宇;联系电话:7839833。
(三)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和标准。承办相关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牵头协调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政策措施。负责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和相关服务。指导协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及全县救助服务机构管理。
指导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执法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
股室负责人:郭艳梅;联系电话:7828036。
(四)老区工作和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老区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组织协调老区扶建工作。按规定承担老区扶建专项资金的监管,承担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孀的优待管理工作。协调革命遗址维护工作。负责老区发展情况的数据统计。承担县老区扶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负责本县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工作,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谢敏霞;联系电话:7838077。
(五)区划地名股
承办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划分、调整,负责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和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平安边界共建活动。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收集、管理地名资料,编辑出版政区图和地名图。
股室负责人:雷文兵;联系电话:7822279。
四、领导分工
高连华(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林孙平(局长):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吴礼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工会、区划地名、老区建设、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和精神康复等工作;分管老区工作和社会组织管理股、区划地名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精神康复),县救助站。
许建浩,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效能、精神文明、法制标准化、信访、挂村帮扶、保密。分管办公室。联系群团、老干部和县慈善总会。
李 洁,副局长:负责养老服务、项目、综治平安,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福利慈善、儿童福利、老龄工作、收养登记、两残补助、福利彩票和婚姻登记等工作;分管养老服务和福利慈善股(儿童福利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行政审批股,行政服务窗口,县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婚姻登记中心,县福彩管理站。
赖永发,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局党支部党建、殡葬管理等工作;分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殡葬改革),县殡葬管理所(殡葬执法大队),联系上甲殡仪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