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大服务“三农”力度,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做好美丽乡村建设、脱贫致富等工作;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引领和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加强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文明新风。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基层组织工作;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加强本级财政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社区(村)财务内审监督工作。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承担党委、政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全面深化改革、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统计、机关效能、后勤保障及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负责联络协调县直派驻单位工作;负责联络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工作。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负责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人才服务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村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机关党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老干部、机关事业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工作。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中心)
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维稳、法制宣传、禁毒、反诈、反邪教、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工作,健全完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负责加强和完善基层治理,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基层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民情处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负责组织拟订辖区内应急预案;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汛抗旱、防震抗震、减灾救灾、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和协调及突发公共应急事件处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信息预警、联络配合等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联系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工作。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负责组织拟订本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农业发展工作,积极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落实“三农”政策,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布局;负责社会经济调查统计、产业发展、科技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企业服务、金融和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报批和备案;联系并服务辖区内企业和其他经济体,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日常性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法规,指导全乡财经工作;负责本级的预算收支管理,妥善清理债务,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做到增收节支;负责做好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处置和收益收缴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监管村级财务工作,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负责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和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负责辖区财政项目、“一事一议”奖补项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等的组织协调和申报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教育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保障所)
主要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劳动保障(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城乡低保、贫困人口、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等资金申领和发放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孤儿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地名勘界、革命老根据地建设等民政工作:负责残疾人康复、就业及培训等残联工作;负责公共卫生、扶贫开发、文体旅游、生态环境、科技教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村级服务、村务公开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推进基层民主,负责指导村级自治组织和老年协会等组织开展工作,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承办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拟订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村镇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公用设施管理、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水利电力、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顺昌县岚下乡综合执法大队
承接依法授权、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组织本乡和县直派驻执法力量,统一承担管辖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社会治安、市政管理、两违行为、交通秩序、资源保护、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移风易俗等领域开展综合巡查,及时发现并呈报执法权限之外的违法行为或线索;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工作。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顺昌县岚下乡党群服务中心(顺昌县岚下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党群服务事务性工作;负责乡政府权责范围及县直部门下放或委托授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实行“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建立“乡镇(街道)前台综合受理、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后台分类办理、乡镇(街道)统一窗口出件”的“受审分离”政务服务模式;实现“一站式服务”和“一门式办理”,提供党务、政务、民生保障等领域的便捷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指导各村党群服务、便民服务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提供政策咨询。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顺昌县岚下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全面小康等服务“三农”和加强乡村经济发展方面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的工作,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和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杨建忠(乡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徐 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工作。
黄 敏(乡人大主席):主持乡人大工作。抽调交通攻坚指挥部。
邬晓龙(乡党委副书记):负责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经济发展、企业、招标、“三大攻坚行动”、“三争行动”等工作;分管党建、组织、人事、乡村振兴办、扶贫办、经济发展办(及源初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办、品牌办、三争办;联系政协。
黄月玲(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乡纪委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谢志晗(乡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教育、体育、新闻信息、项目、旅游、人居环境整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党建、组织、人事、机关效能、绩效管理、老龄委、关协、机关后勤、机制创新、村务公开、档案、医疗保险、社会养老等工作;分管乡村文化站、文明办,项目办、旅发办、共建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计办、计生协会、卫计服务中心、党政办、组织办、共青团、妇联、工会;联系中小学、广电站、邮政支局和卫生院。
许 星(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负责人民武装、自然资源、乡建、统计等工作;分管武装部、征兵办、国土资源所、乡建站、统计站;联系供销社。
谢世平(乡党委统战委员、副乡长):负责统战、民政、残联、老区、退役军人、安全生产、道路安全、消防安全、应急管理、防汛、财贸、防震、基金会清欠等工作;协管财政工作;分管安办、道安办、民政办、社会事务办、应急办、防汛办、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联系敬老院、信用社。
吴帮海(乡党委政法委员):负责信访、国安、劳动保障、科协、司法等工作;分管综治办、国安办、劳动保障所;联系司法所。
余锋桂(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负责扫黑除恶;分管扫黑办。
董 恺(乡政府副乡长):负责农业农村、林业、烟叶、食品安全、水利、公路建设、生态巡查等工作;分管三农服务中心(兽医站、农技站、农机站)、烟办、食安办、生态保护工作站、生态巡察办;联系林业站、森林警察大队二中队、采育场、烟草站、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供电所、鑫洲电站、电厂。
兰金明(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协管水利、公路建设、生态巡查等工作;协管生态保护工作站、公路站、生态巡察办;联系供电所、鑫洲电站、电厂。
余祖建(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协管三农服务中心。
黄斗顺(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生态联合执法、环保工作;分管综合执法大队、环保站。
单位名称:顺昌县岚下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南平市顺昌县岚下乡府前路2号
邮政编码:353216
联系电话:0599—7673015
负 责 人:徐野
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