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昌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9-30 22:04 来源: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顺昌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顺昌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打造模式新颖、特色鲜明的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一)2020年10月23日前,完成我县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10月25日前,初步完成乡镇(街道)一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10月30日前,在县级政府网站公开。

(二)2021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政务公开线下专区,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法定公开事项和依法自治事项公开清单,完善优化村(居)务公开渠道,促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三)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统一公开。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标准指引,编制公开目录。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县直有关部门要在2020年10月23日前,认真对照省直有关部门发布的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县本级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报县政府办统一发布。事项梳理坚持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切实做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标准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至少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县直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省、市对口部门,指导乡镇(街道)抓好26个试点领域及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

各乡镇(街道)要在2020年10月25日前,主动对照县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做好公开目录,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自行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二)规范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全面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开设统一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在县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建设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线下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结合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化文本。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制度,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公告公示栏、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明白卡”“一封信”等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探索将政务公开目标标准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的融合发展。

(四)建立公开事项清单,推进村(居)务公开。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梳理村(居)级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内容,建立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并根据后续要求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在村(居)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分工安排,细化工作举措,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理顺工作思路。按照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围绕“五公开”以及发布、解读、回应、传播、公众参与等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工作规则,统一工作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和保密审查制度,实行标准化操作;按照股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把关的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在法定范围内依照规定程序开展。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步骤措施全力开展工作,确保全县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自觉性。县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顺昌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任务分解表

   3.顺昌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计划表


附件1

顺昌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建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为彪  县政府办主任

练成斌  县委编办主任

刘  毅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李  英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二级主任科员(审改办)

成  员:饶 翔  县政府办副主任

练端胜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四级调研员

詹顺福 县教育局副局长

赖天华 县工信和商务局总经济师

叶家旭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邓秀光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家清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杨辉忠 县财政局副局长

高世永 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何继旺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罗春华 县住建局副局长

高云振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开秀 县水利局四级主任科员

叶家浩 县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郑宝荣 县扶贫办副主任

范福献 县文旅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道杰 县卫健局副局长

王春辉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高胜寒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林洪森 县审计局局务会成员

冯文钦 县林业局四级主任科员

杨赛英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基生 县信访局副局长

陈小风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方元盛  顺昌县税务局副局长

江  明 顺昌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高为彪同志兼任,饶翔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附件2

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任务分解表

 

序号

试点领域

责任单位

1

重大建设项目

县发改局

2

公共资源交易

县发改局

3

义务教育

县教育局

4

户籍管理

县公安局

5

社会救助

县民政局

6

养老服务

县民政局

7

公共法律服务

县司法局

8

财政预决算

县财政局

9

就业

县人社局

10

社会保险

县人社局

11

城乡规划

县自然资源局


12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县自然资源局

1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县住建局

14

保障性住房

县住建局

15

农村危房改造

县住建局

16

涉农补贴

县农业农村局

17

扶贫

县扶贫办

18

公共文化服务

县文旅局

19

安全生产

县应急管理局

20

救灾

县应急管理局

21

食品药品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

22

医疗卫生

县卫生健康局

23

城市综合执法

县城市管理局

24

市政服务

县城市管理局

25

环境保护

顺昌生态环境局

26

税收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顺昌县税务局


附件3

顺昌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计划表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加快目录编制工作

编制完成县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文旅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顺昌县税务局、顺昌生态环境局

2020年

10月23日前

编制完成乡镇(街道)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各乡(镇)人民政府、双溪街道办事处

2020年

10月25日前

2

建立专题专栏

根据编制完成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调整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打造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专栏。

各乡(镇)人民政府、双溪街道办事处,

县直有关部门

2020年

12月底前

3

规范线下场所,建设公开专区

充分利用我县线下服务事项集中的场所,建设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线下公开专区,并根据后续要求进行完善。

县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年

12月底前

4

健全制度规范,规范工作流程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双溪街道办事处,

县直有关部门

2021年

12月底前

5

建立公开事项清单,推进村(居)务公开

健全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并根据后续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各乡(镇)人民政府、双溪街道办事处

2021年

12月底前

6

全面落实制度,积极探索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坚持试点先行,探索建立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统一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双溪街道办事处,

县直有关部门

2022年

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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